本报北京2月29日电(记者胡其峰)针对市场上部分有机产品存在的夸大虚假宣传、认证标志使用不规范等问题,3月1日起,新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新制定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将正式开始实施,同时,“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也将同步开通。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于2005年6月发布,新修订的实施规则突出一个“严”字,比如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投入物质增加了使用限定条件;销售产品需使用销售证并建立“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有关规定,同时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包括了蔬菜、牛奶、肉类等37大类127种产品。“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的开通将能确保每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都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所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今后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将带有唯一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辨识,公众可登录“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进行查询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