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2月23日电 记者杨永林、张哲浩日前从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座谈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制度健全、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民办高等教育体系,保持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省长赵正永在座谈会上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办学秩序,促进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将从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和运行、强化教学、鼓励科研、提升师资力量、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明晰政府职责等9个方面对陕西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支持和规范。《意见》说,从2012年起,陕西省政府每年将设立3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在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高水平民办高校等方面的建设。
赵正永指出,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这一关键时期,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发展非营利性学校,探索建立混合制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引导营利性学校发展。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公办高校也要主动为民办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媒体要对质量好、信誉高的学校进行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同为陕西民办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