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记者靳晓燕)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
通知指出,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确保其专业性和代表性。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省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