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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08日 星期三

    政府执行力也须“管”起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08日 10版)

        本报北京2月7日电(记者邢宇皓)“将质量管理体系从运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进而用于政府执行力建设,这是一大进步。”今天,由国家软科学计划支持、国家质检总局完成的“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政府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课题通过验收鉴定,领衔验收鉴定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源张这样说。该课题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依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管理、评价政府执行力的方法。

        该课题组提出,政府执行力应包含执行任务的“能力”,能够整合内部资源的“合力”,以最快速、最好质量、最少消耗实现决策目标的“效力”。课题组认为,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重大政策决策方面执行力较高,而在执行某些具体政策决策和日常事务方面往往有所欠缺,主要表现为——政令不畅,抗拒执行;行动拖拉,执行速度滞后;执行无力,执行不落实;低标准执行,执行成果不达标;成本高昂,执行效益不佳。而制约政府执行力的因素包括利益博弈、体制不健全、责任意识欠缺、能力短缺、理论方法薄弱等。

        该课题组调研发现,尽管我国政府部门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但很多部门只是生硬套用相关体系标准的条款和术语,与实际工作脱节,甚至成为“额外负担”,有些则因为领导变更“人走茶凉”。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评定和测量方法,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数据,其增值作用未能显露。

        为此,该课题组着力强调了现代质量管理体系与现有政府管理制度的互补,以中央编办“三定规定”为依据,从“履行职能”入手,创新性地提出了评价政府执行力的45项定性要素和两项定量要素,由此建立的评价体系得到了专家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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