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对河北省唐山市来说,是历史性的一天——当天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当唐山市委书记王雪峰接过了由中央文明委颁发的“全国文明城市”的奖牌时,唐山连续23年矢志不渝地拼搏终于圆梦——唐山,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填补了河北省的空白。
唐山成就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绝非旦夕之功。
23年的创建文明城市“长征”
在1987年中央首次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后的次年,唐山就吹响了向文明城市进军的号角。23年来,唐山历届市委、市政府之所以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种责任,带领全市人民矢志不渝地追求,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文明城市的内涵有着深刻的理解。
23年创建文明城市的“长征”中,历届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场没有间歇的接力赛,使数十项国字号荣誉陆续花落唐山:第一个在全国荣膺联合国“人居荣誉奖”,是“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
人人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人
文明的城市需要全民参与和共建。唐山市委、政府从2006年开始,连续6年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了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献策”活动,累计收到干部群众建议超过20万件。仅65岁的退休干部刘桂芳,就撰写建议数百条、建议论文20多篇,共计20余万字。
2011年,唐山市在全民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献策活动的基础上,又创新了一个更加亲民近民的有效载体——开展“走访千楼万家、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活动中,5717名机关干部走访了314个社区422280户居民,占城区居民总户数的92%,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6555份,征集群众意见建议87465条。
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也感染着全市广大群众。多年来,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全市目前已有各类注册志愿者45.8万余人,其中在城市建成区已达到居民总数的10%以上,使唐山被誉为“留住雷锋的城市”。当一名志愿者,已成为唐山人的时尚。
创建文明城市是让人民更幸福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就是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唐山23年实施“创城靠人民、创城为人民”理念的征程中,一幕幕精彩的民生大戏不断上演——
市委、市政府把有限资金用于震后危旧平房改造,并使人均15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2008年,在全省率先全部实现了12年义务教育。兴建高标准敬老院75所,管理服务水平在全省领先。城镇居民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社区卫生人口覆盖率100%。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始终居全省首位……
“我们的创建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文明城市’这块牌子,更主要的是通过创建来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创建带来的成果,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唐山市委书记王雪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报记者 耿建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