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春节期间,为保障车辆安全、高效、快捷通行,方便人民群众平安返乡欢度春节,一些省区的收费公路在部分时段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自1月21日(腊月廿八)20时起至23日(正月初一)2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内蒙古境内的高速公路从1月22日(除夕)12时起至1月26日(正月初四)8时止,对过境车辆实行免费。免费期间,收费站入口的挡车杆将停止使用,收费站也将由发卡过路改为发放纸券,车辆在驶出高速时,无需将纸券交回。
陕西省内公路免收通行费的时间段是1月22日(除夕)早上8时到1月24日(正月初二)早上8时,即48小时免费通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除外,封闭式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
河南全省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收费站免收两天车辆通行费,免费时间为2012年1月22日(除夕)早8时至1月24日(正月初二)早8时,高速公路以上站时间为准,车辆上道时发免费通行卡。
吉林自2012年1月22日(除夕)早8时至2012年1月24日(正月初二)早8时(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对行驶于吉林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机动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超限超载车辆除外)。预计减免通行费1000多万元。
宁夏所有收费公路将于1月22日(除夕)16时开始,1月23日(正月初一)8时结束,免收16小时公路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