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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8日 星期三

    创业精神:创业教育的核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8日 13版)
    华东理工大学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骆守俭

        创业教育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以创业精神教育为核心这一原则,才可以有效处理好这些纷繁复杂的关系,也才能真正实现开展创业教育工作的目的。

        第一,关于创业教育的目的和意义。现在有一种趋势,希望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并将此作为开展创业教育的主要目的。从短期来看,这种思想确实促进了创业教育的发展,但是,从长期看,这种想法将会把创业教育引入歧途。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创新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当代大学生的企业家精神为目的的一种素质教育形式。从目的来看,并不是一定要培养企业家,而是要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关于创业精神教育的内涵。创业,是指开创新事业,不仅仅是创办企业。在企业内主导开发一种新产品、新市场、新业务,在政府部门主持推进一项新的事业,在科研机构主持一个新项目,甚至在高校中主持开发一门新的课程等等,都是创业行为。创业要具有这样的精神特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强的意志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敏锐的洞察力、敢为天下先的冒险精神、勤于行动的品质。有鉴于此,创业精神教育的内涵应该定义为:采取包括课堂教学、体验、实践等多种不同形式,以培养当代大学生创业精神为宗旨的素质教育。

        第三,关于校园创业氛围的营造。不论是创业精神的培养,还是创业技能的学习,都不能简单地通过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完成。创业技能训练可以针对具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通过体验式教学来完成。而一个好的校园创业氛围,则可以很好地激发起学生对创业的兴趣,引导他们参与到各类活动中,如讲座、沙龙、竞赛、见习等,通过活动体验,培养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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