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一间租借的办公室里,中心主任赵中悦说起自己最骄傲的事便是正在办公室里运行的一套软件了。这套由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自行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软件,是在全国难得一见的、最先进的普查手段——即使是在偏远的普查现场,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上传包括文字、图片、录像、录音等各类资料,而在保护中心的数据库里不断增加数字资源,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即时从屏幕上看到。
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蕴藏着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文化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来,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此给予了极大重视,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厅也十分赞许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的分步试点普查模式,按照“试点先行,取得经验,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部署和指导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几年来,山西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方面双管齐下,创造出不凡的成绩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据统计,此次普查针对16大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全面展开,直接参与普查的专家、文化工作者、大学生及志愿者约80万人组成了普查队伍,深入山西省各地基层进行广泛的调查,共搜集线索20余万条,采录信息8万余条,发现重大项目135个,采访并登记了传承人8.8万人,拍摄照片21余万张、视频资料3000多小时,录制音频资料3366多小时,基本摸清了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在历时数年、规模宏大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怎样科学保护在普查中获得的大量普查线索、文字、图片、录像、录音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档案,并通过保存的各类资料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风貌,并使其记忆、民俗、工艺等等得以传承,成为普查和保护工作中亟待重现和思考的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保护提上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工作议程。
山西省文化厅在部署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时,提出了工作手段和规范管理等具体要求,网络技术和数字化手段在普查、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不仅使普查工作借助其普查和管理软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地基层的普查工作,也使许多分散在各地、没有条件进行妥善保存的资料得到了很好保护。在普查工作开展的高峰时期,山西省各县普查工作者每天通过网络将普查结果即时上传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据库,如同众多的小溪同时汇流到一起,形成了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江河与海洋。
当然,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利用网络技术和普查软件收集和管理全省各地的非遗数字资料的同时,同样运用这些先进技术、设备和手段更加有力地推动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建设。为了记录和保留濒于失传的民间风俗,省非遗中心利用全中心工作人员几乎都具有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历的优势,开展课题策划和研究,并带上先进的数字化录音录像设备深入基层,全程跟踪拍摄录制和记录民间风俗的原生态风貌,并在省非遗保护中心的网站上以专题的方式呈现出来,使其得以用数字化方式保存下来并进行传播和共享。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网站不仅仅是收集和管理全省非遗数字化资源的平台,同时也是中心开展和指导工作的窗口。如果要了解全省的非遗普查情况,点击其网页上的“普查数据库”栏目并进入“普查信息子系统”,全省各地已申报上传信息的最新统计和各名目就清晰地呈现出来,并可查询信息和项目详情、传承人情况和观看图片、录像等。
一个因为这个数字化平台和窗口而发生的改变是,山西省非遗保护中心网站上的申报、管理等工作已全部实现了数字化。过去,各县基层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时,先是要做好项目文本,印刷装订好送到太原,让省里相关机构进行审查,而一旦因对某项填报要求理解不清,做文本时没有达到要求,又得回到县里去重新做好再回到省里报批,花费许多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而现在通过网站上的申报系统可以生成规范申报文本,省中心组织专家对其审定后将意见反馈给基层,便在网上顺利完成申报流程,对基层申报工作很有指导性。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赵中悦认为,项目申报的便捷不过是这个山西非遗数字化保护平台中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这样的事例在山西非遗保护的过程中还有很多,这些都说明,数字化的手段是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特点和展示方式的,如今,项目申报、普查管理、专家评审、传承人、保护经费管理等子系统已构成了山西省非遗保护数据库体系。数字化保护和管理不仅大大减少了普查、管理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同时,还利用这些统一的标准和格式,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
在普查中统一标准和格式,不仅仅是在网站这个平台上。省非遗保护中心选择了长治的襄垣县作为设计普查“模板”的试点县,通过对这个人口规模适中、非遗资源丰厚程度中等、地形地貌较为多样、民风民俗较有典型性的试点县开展工作,总结出了一套便于操作的普查步骤和方法,并整理出版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实用精要》的小册子。这些统一的标准和格式,也成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据对2005年至2009年的全国第一次非遗普查留下的各类文字、图片、录像、录音等各种非遗资源档案统计,在普查中收集到的一大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包括珍贵实物和资料26万多件,文字记录8.9亿字,录音记录7.2万小时,录像记录13万小时,拍摄图片400万余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达56万项。在这样一种非遗保护的新情形下,科学及时地对其进行数字化保护和管理,已成为一个各地非遗工作者十分关注并亟待学习的课题。
可以说,山西省非遗保护的做法正是适应这样要求的努力,山西非遗保护正在步入数字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