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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绥化市连续9年未发生农村连营火灾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4日 07版)

        本报哈尔滨12月23日电(特约记者朱伟华 通讯员李丁)日前,记者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消防支队了解到,该市建立的交叉立体式农村火灾防控体系,使农村火灾四项指数逐年下降,并取得了连续9年未发生农村连营火灾的突出成绩。

        通过多年探索、实践,绥化市建立了“一乡一车一大队、一村多泵一中队、一屯一泵一小队”的交叉立体式农村火灾防控体系。绥化创新思路,通过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壮大农村志愿消防队和建立消防队伍规范管理机制等方法,使得该市连续9年未发生农村连营火灾。今年绥化市农村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30%,并实现火灾零伤亡,民办专职消防队伍直接参加火灾扑救465起,挽回直接财产损失300多万元。

        发展专职消防队伍。为加强农村消防力量,绥化市166个乡镇办事处都分别组建了一支民办专职消防队,由乡镇政府或公安派出所统一管理。并根据农村实际,确定了每支民办专职消防队必有一台专职消防车、一套灭火器材装备、一部报警电话、一个暖库、一间宿舍和五名执勤人员的“五个一、一个五”建队标准。

        从2008年开始,为全面消除农村消防工作中的空白点,绥化市按照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的工作思路,依托1336个村委会或村屯消防警务室,在全市所有村屯普遍组建了有值班和放置车辆器材固定场所、有一台四轮运水车和一台消防泵、有20名固定消防队员、有健全的执勤训练和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有统一的通信联络方式、队员有一定的经济补助和医疗伤亡保险等“六有”标准的农村志愿消防队。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已经建立达到“六有”标准民办村消防中队1448支、屯办消防小队5441支,拥有水罐四轮车和手抬机动泵5700多台套。建立消防队伍规范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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