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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政法播报

    中国法学会: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理支持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2日 15版)

        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日前举行的中国法学会第六届法学论坛的主题。论坛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冀平指出,要针对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从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建议,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治理论方面的支持。

        陈冀平说,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订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法学会要通过不同思想、观点、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形成统一认识,要通过社会方方面面参与管理、决策,提出创新的措施。

        与会者指出,在开放的环境下,社会管理创新重点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与社会舆论互动,以开明和开放的方式引导舆论;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过程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积极主动地保障和扩大社会参与,提高社会管理决策与管理服务行为的公信力与权威性。(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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