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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以质量与创新为导向 完善科研评价机制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冯惠玲 《光明日报》( 2011年12月22日 16版)

        中国人民大学新近完成了科研考核办法及核心期刊目录的修订,已经颁布。新时期、新阶段就要有新思路,我们努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改进科研评价,推动科研管理创新,切实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制度保障。这次人民大学改进科研评价的主导思路是:突出质量和创新要求,淡化“学术GDP式”的数量要求,弱化“科研指挥棒”,鼓励教师自主治学,支持教师从容治学。减少行政性评价,鼓励教师潜心治学。新的变化主要有:一是简化。新方案简洁地规定了教师应达到的以论文为主要形式的科研成果基本任务指标,取消了核心期刊分级,取消了对教师的科研项目要求,取消了“计分制”,实行代表作制和免考核制。二是分类。新方案进一步区分了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教师的不同考核标准,力求平衡不同岗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投入。三是灵活。与原有方案相比,在考核周期、成果形式及数量等方面增加了更多的弹性。试行延期考核制。四是分责。管理主体重心向学院转移,扩大了学院在科研管理方面的职能,形成了校院两级分工合作的考核体系。

        改进科研评价是一项系统工作,具有导向意义、激励效果和诊断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着手修订校内成果奖励制度,完善面向全国的吴玉章学术奖的提名及评审程序;根据人文与社会科学诸多学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规律,探索相应的、更加人性化的分类评价标准;继续加强学校、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成果评价、项目评价、人员评价以及研究机构评估中的作用;加强与教务、研究生及人事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试点新的与科研评价相关的改革。

        科研管理与服务者的首要任务和基本职责就是在制度上营造健全的、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大环境,以提倡科研诚信,加强学风建设,树立质量意识,注重科研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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