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曙光(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 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我国文物,发展好文物博物馆事业,既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式文化强国的突出特点和魅力所在。
从发挥文博事业“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作用的时代要求出发,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文博事业还存在着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需求。在我看来,主要有互为里表的两个方面:一是推动文物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加快文博事业的社会化建设。
长期以来,在文博工作中一直存在着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综合征”。大多数情况下,各级政府及文物行政部门事实上扮演着文物保护“唯一全能管家”和主体的角色;但在个别领域,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国家的主导作用又较为薄弱。
我认为,在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等文物工作的基本面上,应该努力推动文物行政部门由办文物事业向管文物事业、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但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应该加强国家主导和中央政府统筹管理力度,快速缩小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必须看到,相对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文博系统,不仅使我国文博事业的社会化程度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博事业在社会和民间的根基较浅。虽然一直倡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全社会广泛动员的社会参与文物事业机制,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机制的建立还是任重道远。
目前,文物的研究、保护、展示还仅仅局限于少数专业、技术人士,导致不少领域存在人才紧缺的状况。比如,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修复、水下考古和出水文物保护等领域专门人才长期严重匮乏。人才队伍结构的不合理尤其是文物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的缺乏,直接影响了文博事业的能力与水平建设。
因此,努力推进文博工作的社会化建设,应该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一项重要措施。首先要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其次是要明确将文博事业发展成为全社会共建、全社会共享的全民性事业的总目标。在实际工作层面,应该本着约之以法、律之以专业规范和标准、惠之以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原则,制定有利于吸引社会和个人资金、设备、人才进入文物保护和博物馆领域的政策,切实完善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博事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领域的相关规定,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和个人力量、资金与技术装备参与文物研究、保护和利用的有关领域和博物馆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给予这些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便利和扶持。
只有不断增强和扩大具有实际深度和真实效果的社会参与,文博事业才能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自然需求,才能获得真正的繁荣与发展。
(本报记者 李韵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