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9日电(记者李韵)今天,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举办“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会议”。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介绍,自上世纪70年代,外国商船开始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打捞沉船文物,40年来,尤其是近年来盗捞水下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海捞货”成了非法文物市场的新宠儿。
海南省文物局局长王亦平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在今年4、5月间巡查了西沙的48处水下文化遗存,发现盗掘面积占遗存面积50%以上的有26处,有些沉船遗址中心区域已被盗掘一空。
据了解,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有组织的团伙性盗捞犯罪;二是渔民群体性违法活动;三是外国船只非法打捞。犯罪分子雇佣潜水员或者采取抽沙甚至爆破等强力手段,作案动机和侵害目标明确,不仅破坏文物遗址,也严重危害了海床生态环境。
资料显示,海南省文物局在今年的水下文物执法巡查中,发现正在盘石屿1号沉船遗址实施盗掘行为的小艇6艘,当场查扣盗掘的瓷器9袋共1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