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之内3人被撞身亡,一年之内51人命丧疯狂渣土车车轮之下!西安渣土车抛洒垃圾、无视红灯、肇事伤人事件频发,成为城市发展之痛。如何遏制这类事件,保障市民安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治理专家孟延春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从社会管理角度进行了解读。
社会管理是综合管理,而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系统失灵主要体现在对管理过程的监督不到位
记者:为什么西安“渣土车夺命”事件频发?是不是深层次暴露了我们的社会管理问题?
孟延春:西安集中爆发渣土车撞人事件,这确实说明我们的社会管理出了问题。社会管理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综合管理。
首先从政府各部门来说,渣土车在工地内,由市容园林部门的渣土办及工地监管;出了工地,对于冒尖装载、沿途抛撒、违规倾倒,由城管来管;渣土车闯红灯、交通事故逃逸,则由交管部门管理,这些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我们不可能建立一个部门把所有事情都管起来,但是社会管理这架机器应该发挥作用。从整个城市来说,虽然管理部门是分散的,但所对应的分管市领导是一致的,再往上是市长统一负责。这些违法肇事信息反馈到领导层后,上面要对下面有所指示,或者说是“逆反馈”。现在这个管理系统是有的,但是系统里的反馈和指示是失灵的,导致系统机理没有发生作用。
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管理系统本身存在问题。城管雇司机去开渣土车,这和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自己创收有关。现在是城管部门里有协管、警察队伍里有协警,他们的工资收入需要自己找地方创收,于是就有管理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去牟取私利。我国很多部门都开了这个口子,让管理人员自收自支,这种自由裁量的空间,让他们手中的公权力有了发挥作用、创造个人收益的机会,实际上这是社会管理的毒瘤。我认为社会管理需要控制管理人员的适度规模,保证他们的正常收入,并监督他们有无非法创收的问题。
这种系统失灵目前主要体现在对管理过程的监督不到位,只监不管!
社会管理需要方方面面深入到细枝末节,而不是轰轰烈烈去做几件大事
记者:据说从2007年以来西安针对渣土车至少进行了6次集中整治,为什么这些举措都收效甚微?
孟延春:对于社会管理来说,全过程的细节管理是很重要的,需要方方面面深入到细枝末节去做工作,而不是轰轰烈烈去做几件大事。
2007年,西安给渣土车安装GPS;2008年,设检查点,安装阻车器,拦截闯关渣土车,加装了标有车号的警灯;2010年,成立由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建筑渣土清运市场整治办公室等,这些都是增加硬件设备的措施,实际上也是部门在争取经费支出。且不说这个支出是否合理还应该进行专门评估,可是这些硬件设备没有发生作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却实实在在看到了。比如安装GPS,如果在此之前管理部门是因为不知道哪个渣土车发生事故、在什么地方发生事故,安装了GPS就应该有用,但现在看来根本没有起到制止的作用。
记者:作为人民的政府,相关部门确实应该增强责任心。西安市副市长在发布会上说:“我们心情十分沉痛,深感有愧于全市人民的重托,有愧于受到渣土车肇事伤害的群众和家属。我们将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大对渣土车综合整治力度。”
孟延春:西安连续发生这么多起死伤事故,已经到了社会不能接受的地步,从情感上、道义上我们都对失职人员和肇事人员进行谴责。当然在具体事故中,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有可能是司机责任,也有可能是行人本身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政府部门应该担负起管理责任,如果能在早期就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及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可能就不会是现在这种局面。
制度建设最重要,要形成联动机制,不是一个简单地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
记者:12月6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完善渣土车管理的五项新政,能否从根本上解决渣土车问题?
孟延春:我注意到,西安市政府提到要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加大对违法违规渣土车的惩处力度,采取吊销违章驾驶员执照、查扣车辆、倒查渣土车运营公司责任等措施,从严从快处理违规渣土车。这条措施主要是起到震慑作用,也是给社会一个交待。关键是这样的处理能否深入到需要警示的人群中去,否则效果又要打问号。
这五条措施中,我认为制度建设最重要,要形成联动机制,需要各个部门都动起来,不是一个简单地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
西安多起渣土车事件之后,我认为交警应该做一个总结,将问题提出来报告给主管领导,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再将处理要求下发、反馈到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比如这其中可能涉及的道路设计、城市信号灯等硬件方面的问题,还有渣土车司机的人员素质、利益管理问题,都需要管理部门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
制度建设的关键是让内部机构都联动起来,形成一个上下畅通的沟通反馈机制。这种联动还需要引入公众监督,促使有关部门作出回应。(本报记者 方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