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北鹰)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要求全国各地工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国家工商总局分别从切实增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大力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努力维护文化发展市场秩序、深化工商文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支持国有文化单位和教育机构开展公益文化活动、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支持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维护文化发展市场秩序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光荣使命。要真正把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中央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在认识里、体现在措施上、落实到实践中。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支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在包括商标审查和评审等各项工作中,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要通过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积极支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扩大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积极支持文化走出去工程。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工商管理部门支持广告企业改革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广告经营单位改制或成立企业集团;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广告产业链和广告产业集群;支持广告外向发展,为“中国制造”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国际化专业服务;加大对广告功能作用的宣传力度;健全公益广告发展机制;制定广告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支持创新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支持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服务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文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支持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