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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人才信箱

    什么是留学人员企业?

    《 光明日报 》( 2011年11月23日   15 版)

        问:我是一名刚刚回国的留学人员,想在北京开设自己的企业,我想知道对留学人员企业及留学人员的界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读者 鲁茜

        答:根据你的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留学人员企业是指企业的法人代表应为留学人员,或企业主要股东为留学人员,或企业的核心技术、项目牵头人为留学人员。

        根据《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二)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主持人: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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