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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扶上马,送一程”

    陕西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改制企业初现活力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31日 09版)

        新华社西安10月30日电(记者刘书云、杨一苗)陕西省通过政策保障和资金扶持,已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共400余家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改制文化企业在市场中不断探索创新寻求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增势强劲。

        陕西文化体制改革三年迈出三大步,提前一年半全面完成中央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2009年,陕西省直14家经营性文化单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涉及1.2万余人。2010年,完成市级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涉及192个文化单位,人员9674人,组建了84个公司。同年完成了市、县两级三局合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截至今年7月,陕西完成了县级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涉及221家文化单位,人员7712人,包括81家国有文艺院团、86家电影公司和54家电影院。

        据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赵汝逊介绍,陕西省、市、县三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单位400余家,近3万人。考虑转制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陕西在改制中始终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职工安置、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转制单位和个人利益均不受影响,做到了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为了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陕西各级财政主动加大投入,确保改制职工既得利益不受影响,使“老人”的收入不减少,而且还要适当增加,让“新人”看到改革带来的好处,积极参与改革。据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斌介绍,陕西省财政一次性投入3.27亿元,支持组建93家文化企业,涉及省、市313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2.2万人,同时各县区也投入改革成本共计9000多万元。

        陕西省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创新机制,体现了以资源对接资本,将改制文化企业塑造成市场竞争新主体。为扶持改制企业平稳进入市场,陕西省财政出资4亿元,联合西安市、延安市、榆林市共同出资22亿元组建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文化产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引导信贷资金支持文化企业的产业发展。目前这家公司已经重点开发建设了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延安城市文化广场等板块,投资兴建具有全国影响的书画艺术品交易中心、文物复仿制中心、影视节目制作中心等。

        “通过改制,陕西文化产业的定位和发展思路得以明确,文化单位激发了活力,职工收入稳步增长,文化人也活得更有尊严。”陕西省委宣传部部长胡悦说:“陕西的文化体制改革不是‘甩包袱’,充分考虑了文艺院团和文化事业单位底子薄、包袱重、体量小的现状,我们通过给予特殊政策、财力支持,‘扶上马,送一程’,帮助改制单位成长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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