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张蕾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我国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总参保人数增加到12.8亿人,覆盖了90%以上的城乡居民,初步形成了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为兜底,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也大幅提升。其中,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增幅较快,从2009年的每人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改革前的50%左右提高到60%以上,今年力争达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