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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28日 星期三

    黄金周消费:听专家支招

    三个“让”教你避开纠纷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28日 10版)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由于人们扎堆消费,景区开始爆满,商家的服务质量也有所下降。消费者如何在国庆黄金周期间游得开心,花得踏实?在消费过程中又如何避开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和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两位专家为您支招,教您合理避开纠纷。

        根据多年来消费者的投诉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表示,黄金周消费之后,投诉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二是打折销售、赠品方面存在的一些消费陷阱。

        杨红灿称,服务质量方面问题主要指服务水平降低,在黄金周期间,大家集中购买某一种商品,在安装、送货等过程中商家无法兑现承诺。而在打折等消费方面,则会存在一些消费陷阱。例如商家在假日会推出一些类似于“买大件商品赠小件”的活动,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向商家反馈后,则遭遇“赠品不是商品,不负责三包”等说法。在面对诸如此类问题时,消费者应该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消费者一定要有维权意识,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一定要主动维权。

        邱建国称,国庆黄金周属于特定的假期消费,具有人员集中、服务集中等特点,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是“避让”,尽量避免一些热点地区的旅游,避免一些热点餐饮的消费,交通工具也尽量避让,不是在这个时间必须要办的事情就避让它。第二是“谦让”,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到餐饮场所吃饭,服务员不小心把菜掉到你身上,不是故意而为之,这时就应该退让一步,矛盾就不会产生了。第三是“不让”,原则性问题,比如虚假宣传、赠品有欺诈问题、飞机晚点不给赔偿等,消费者就要据理力争,该投诉的要投诉,该举报的要举报。

        本报记者 郑北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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