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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9日 星期五

    做一名崇高的教师

    作者:杨 波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9日 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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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往今来,人们总是对教师寄予种种厚望,并把教师这个职业作为伟大和平凡的统一体,受人尊敬和爱戴的代名词:“师也者,人之楷模也。”“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

        怎样?

        要志存高远、严于律己。广大教师要带头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于人梯,乐于奉献。

        作为教师,要经常要求学生,让学生按照诚信规范的行为为人处世。但律人先律己,要真正让学生和整个社会认可,教师在道德修养上,即使是一个微小的问题也要慎之又慎,如果能努力做到使自己后悔遗憾的小错误都不出现,怎么会有大失误呢?做一名崇高的教师必须懂得取“四重”、去“四轻”。所谓“四重”是说话慎重,行为庄重,外貌庄重,爱好凝重,这就是“四重”。说话慎重,就有法度;行为庄重,就有道德;外貌庄重,就有威仪;爱好凝重,就有显示于人的特长。所谓“四轻”是说话轻率,易犯众怒,招来忧患;行动轻忘,极易招来祸害;外貌轻浮,极易招来侮辱;爱好轻薄,极易招来邪恶。

        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我们每个教师如果能正确地忖度学生的思想,唤起学生的自觉(内因),就会发生奇妙的教育效果。但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能设身处地了解受教者;其二,自己具有较高水平的道德、政治、科学的修养。要取得第一个条件,就必须热爱学生、接近学生,与受教者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要取得第二个条件,就必须学而不厌;经常刻苦地研究而又不懈地实践运用和总结。

        如果一名教师在追求学问时能如醉如痴、废寝忘食;在教导学生时能循循善诱、深入浅出。既懂得学生学习成功的因素、又懂得学生学习失败的原因。这样的教师就可称之为崇高的教师。 

        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善为师者,既美其道,又慎其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育离不开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老师是学生的第二父母。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总是把教师看做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需要从自我做起,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以博大的胸怀关爱学生。善于教人的教师,他们看待学生如同自己一样,设身处地施行教育,凡施加给学生的,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做到。

        (作者为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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