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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5日 星期一

    层出不穷的造假事件一次又一次冲击着善良百姓的心理底线,引发了人们“还有什么是真的”的疑问,诚信社会的“打造”,非纯粹道德问题,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诚信社会如何“打造”

    作者:程 红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05日 11版)
    东来顺“勾兑鲜榨果汁门”让消费者无所适从。张正摄

        肯德基“豆浆门”事件尚未平息,又一餐饮巨头东来顺陷入了“勾兑鲜榨果汁门”。餐饮行业此起彼伏的诚信缺失事件,让整个行业的诚信品质备受考验。

        事实上,遭受诚信质疑的不仅是餐饮一个行业。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不少行业和群体都深陷诚信危机。假食品、假药品、假文凭、假职称、假数字、假政绩,层出不穷的造假事件一次又一次冲击着善良百姓的心理底线,引发了人们“还有什么是真的”的疑问。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诚信缺失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诸多矛盾的集中反映,而非简单的道德沦丧的问题。因而重建我国的诚信体系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建立政府与社会、个人之间的权力与权利的制衡关系,多管齐下“打造”诚信社会。

        “打造”诚信社会,应明确各级政府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首要责任主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政府的公信力是诚信社会的基石。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一个良性的社会应当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完整的诚信链条。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中,政府的诚信即政府的公信力则始终处在核心和主导地位。人们常说“提纲挈领”,在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就处于“纲”与“领”的地位。如果政府在诚信方面出了问题,那么对整个社会诚信的影响是巨大和深刻的。强化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一,要实现信息的公开化。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出现诚信危机,是因为长期以来,从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的招录升迁、职责权限,到权力的运行规则、程序、方式都很难为外人所知。因此,阳光政府的建立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

        第二,要实现权力的有限化。政府应坚决避免角色的越位与错位现象,坚决杜绝与民争利的行为。要尽快实现政府角色从控制型的大政府角色向服务型的小政府角色的转变,推动社会管理向精细化、前端化管理转变。有序推进社会权力再分配改革,使政府权力、社会及公民权利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形成多元化的权力制衡的良性治理结构。

        第三,要完善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机制。在政府内部,要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的原理,解决权力过度集中的难题。在政府外部,则要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使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与公民对政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取得动态平衡。只有在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利相对制衡的条件下,才能确保政府行为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确保政府官员的言行一致性与可核查性,从而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相互信任的新关系。

        “打造”诚信社会,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与个人在诚信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树立多方参与、共同建设的理念。社会组织与个人的诚信是诚信社会的支撑。诚信社会的建设过程也是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自我规范、自我提升的过程。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在诚信建设中的自律与他律、监督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对于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如企业、学校、协会、社团、中介等,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的公开且可核查的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的评价、查询、管理等子系统,使信用管理涵盖社会组织活动的各个领域、渗透到各个环节,使社会组织的诚信真正成为决定该组织存亡绝续的关键。要鼓励个人参与诚信社会建设,完善普通公民建言献策的途径,切实保障公民揭发、检举不诚信行为的权利。

        “打造”诚信社会,应综合运用各种规范手段,多元调控。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诚信体系的指示精神,应综合运用道德、法律等调控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诚信首先是一个道德问题,因此,在诚信社会建设过程中,应建立科学的道德教育体系,并使这种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尤其是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的力量,努力营造一种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诚信社会的建设还需要法律这一刚性的制度加以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应当看到,我国现有的涉及诚信的法律条文,有的仅有鼓励性的宣言式规定,缺乏相应的惩罚性手段;有的虽有惩罚性手段,但以民事、行政处罚取代刑事处罚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刑事处罚的力度明显不够。对此,应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针对不同主体的信用认证、信用评级、信用查阅和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完善,使诚实守信的行为得到回报,缺失信用的行为得以问责,对触犯刑律的行为应坚决依法惩处。

        总之,诚信社会的建设需要我们寻找新的思路和方法,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则正是“打造”诚信社会的关键。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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