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听说学校里的英语老师把几位成绩较差、家住较远的同学接到自己家来吃住,同时还会指导这几位同学加加班,补习补习英文。这位老师只象征性地收一点食宿费用。
当时听见上面这样的消息,心中很是感动——因为,这位英语老师是学校里有名的责任心重、教学严格的老师。她的课堂教学,非常投入也非常精彩,大多数同学学得颇有兴趣,成绩也很好。按照一般的逻辑,对于剩下的这几位落后学生,她完全可以不必管,但是她却主动把自己的课余时间也用到学生身上。而这几位有幸搬进她家里暂住的同学也的确在两三个月后大有进步。再回到课堂,他们的英语表现的确大有起色。
应该说,在那个年代,这位老师的做法是别出心裁的。
十几年后,类似这样利用个人时间给学生补习的老师越来越多,不仅有个人行为,更有各类补习学习、培训机构争抢名校的教师参与各色补习班。
同样是教师用个人时间来给学生补习,但是这相距的十几年时间,却在人们心目中把前后两批老师截然划分为两类人。
一类老师,是几乎无偿地为学生提高学习能力,他们立足在课堂教学中教好所有学生,又利用课余时间来带动那些后进的学生;另一类老师,却可以用“名校”、“名师”的头衔把补习转换为一种产业、有偿服务。更有甚者,后一类老师中还有人把主要精力放在课后的这种赢利性的补习班,自己的本职教学,自己的本校课堂却无法吸引他们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
两类老师,孰高孰低,大家心中自有判定。
后一类老师的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教师收入一度较低、社会收入差距拉大、个人价值的正当化,诸如此类。应该说,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补习并赚取劳动收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有一点决不可以忽略——教师的精力必须放在本职教学。无论是公职还是私校老师,一旦被聘用,在本校做好所有的教学工作,是必须的,也是不可以用任何手段弱化的。教师有意在课堂上有所保留,课后再来有偿补习,则更是不能被允许。这后一种做法无异于“渎职”行为,是可耻的。
于是,想起广东中山一位知名中学校长告诉我的一句话:“我校的老师必须在本职教学中全力以赴,绝不允许正常教学中三心二意。这一点,雷打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