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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7日 星期三

    工商总局提醒

    网络传销陷阱多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17日 10版)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 郑北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提醒公众:高度警惕网上骗局,避免误入传销陷阱;一旦发现网络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工商机关举报电话是12315,公安机关举报电话是110。

        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他们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要求参与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提醒公众,网络传销基本特点就是:如果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额人民币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即可获得丰厚回报等招数诱惑您,这是让您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同时还要求您拉人加入其中或发展下线、会员、代理商等,形成多个层级的金字塔形;其获利的途径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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