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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05日 星期五

    超市取消出门验票不是什么技术难题,而是看管理者能不能破除“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想法。出门验票是超市自作的茧,没有勇气破茧就无法做大做强,更无法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认可!因为只有信任才能换取信任。

    超市查小票,我们要说“不”

    孙 敏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05日   02 版)

        几乎每位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超市结完账提着大包小包准备出门时,超市门口的保安或工作人员会伸手向你要购物的小票,在上面加盖一个红色或蓝色的戳才肯放你出门,而且美其名曰“验票”。消费者对此司空见惯,甚至很多时候把小票交出去就不再往回拿。殊不知,一旦自己购买的商品有问题要找超市讨说法,超市根本不可能认账,即使工商部门和消协接受了你的投诉,也会因为你没有购物小票作为证据而无法处理。

        我从超市结完账出来时,从来都是对查验小票的做法说“不”,因为我购买的东西已经付钱,小票是我购物的一个凭据,没有义务再提供给超市做“查验”之用。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反对超市为了“防损”而在内部安装电子眼或加强监视的力量,但更多的买了东西结了账的消费者没有责任更没有义务配合超市“防损”。超市查验小票的做法无疑是把所有的消费者都当做潜在的不诚信的人“防”了一回。超市方面这一看似简单平常的做法,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花钱购买了商品之后就可以完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地带走,同时有权利索要小票或发票。

        其实,超市碰到较真的消费者不会强迫查验小票,他们知道出门查验小票的行为只是自己的内部规定,也知道这一行为明显违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坚决拒绝在小票上盖戳也就不了了之。让我不能理解的是,许多消费者对这种看似合理却不合法的验票行为都很“配合”,心里想验一下票排除了自己偷拿东西的嫌疑,不配合反倒让人家怀疑了。久而久之,许多消费者认为超市验票是正常的做法,反正自己又没有损失什么。恰恰是这种“纵容”助长了超市出门验票盖戳的胆量,他们把出门验票这种明显“歧视”的做法当成无形的吓阻手段,希望由此引导顾客“诚信”,杜绝一些“非分之想”。

        我们很欣喜地看到,许多外资的大卖场和超市已经逐渐取消了出门验票的做法,我们也希望一些渴望壮大的本土超市早日取消出门验票的错误做法,毕竟,消费者是超市的利润来源,理应是“上帝”,而不是要处处提防的“小偷”。

        查验小票,从根本上说是拷问了商家自己的“小”,不如早日眼界向外,放开胸怀,践行诚信。

        (作者单位:安徽肥西县柿树乡周楼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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