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9日电(记者 庄建)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5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35起侵权盗版重点案件中,又有10起已于近期陆续宣判,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6个月。
近期宣判的十起案件分别为:
西藏“9·27”批销盗版教辅图书案。
天津何震宇销售盗版光盘案。
北京新天地娱动科技有限公司制售盗版光盘案。
河南郑州“1·05”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
山西太原“10·09”运储盗版和淫秽光盘案。
江苏徐州“万松网”侵犯著作权案。
江苏9CAX网站非法提供软件案。
江苏无锡鞠文明等侵犯著作权案。
江苏南京“5·26”销售盗版和淫秽光盘案。
江苏淮安“中国宽频网”侵犯著作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