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DP质量排序前10名
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GDP质量排序中,居于前10名的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山东、辽宁、海南。
(二)GDP质量排序后10名
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GDP质量排序中,居于后10名的依次是:江西、湖南、山西、广西、云南、新疆、青海、贵州、甘肃、宁夏。
(三)直辖市GDP质量排序处于最好位置
从GDP质量排序的四大直辖市来看,北京、上海、天津均获得了前10名的位次。北京在全国GDP质量排名中居第1(同其GDP数量排名相比上升了12位);上海在全国GDP质量排名中居第2(同其GDP数量排名相比上升了6位);天津在全国GDP质量排名中居第4(同其GDP数量排名相比上升了16位)。虽然重庆在全国GDP质量排序中居第11名,但与它GDP数量排名第23名相比,质量排序提前了12名。以上说明四大直辖市在生成GDP质量的经济活动、社会支持、环境效应、民生建设、管理水平上处于领先位置。
(四)西部省份GDP质量排序处于比较落后位置
在提升GDP质量上,西部省份存在着较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