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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29日 星期五

    江苏医保年内实现居民门诊按比例报销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7月29日 06版)

        本报南京7月28日电(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季成林)今天,江苏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地实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今后,医保部门将不再给医保卡上划钱,参保居民看门诊可以直接按比例报销,年最高报销金额限定为年人均医保金额的6倍左右,假设门诊统筹年人均筹资额为100元,那么门诊报销一年最高可达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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