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民间金融较为活跃的东南沿海,到近年崛起的山西、内蒙古等内陆地区,一股庞大的民间资本力量在这个夏季躁动起来。来自浙江、福建等地的信息显示,上半年民间借贷行为日趋频繁,随着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民间借贷利率也不断攀升。月息5分、6分的借贷利率实属平常,高达100%的年利率也不足为奇。一些企业因为某种原因退出生产后也纷纷转为游资,投入到日趋高涨的民间借贷钱流之中。
暗流涌动的民间资本究竟意欲何为?它们将如何影响中国的经济走势,又该如何通过规范疏导用好民间的钱?
民间借贷“风生水起”
“快半年了,几乎天天往银行跑贷款,总算落实了三成多;另外六成只好靠民间借贷了。”李先生是温州一家小五金出口企业的老板,说起“钱”,他的眉头就不由得“紧”起来。
“2008年是发愁没订单,如今是有订单却没钱。周围做生意的朋友眼下都缺钱,日子都不好过。”为了企业能正常周转,李先生通过种种渠道拆借了不少民间资金,有的借贷年利率高达70%。因为国外企业的结算周期要延后三到六个月,怕资金成本负担不起,他只能忍痛拒绝一些订单。
规模浩瀚的民间资本是民间借贷的直接推手。来自央行的统计显示,上半年我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继续降低,同时银行体系外资金融资占比则攀升至目前的46%,如果算上民间借贷资金,银行外资金已接近甚至超过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
民资汹涌,究竟从何而来,又将流向哪儿去?
“中国经济长期的快速增长使投资者手中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财富,有些开始以民间借贷、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出现。货币政策从宽松走向稳健,使得正规渠道主要是银行借贷资金趋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从而很容易形成资金从相对宽裕的民间向趋紧的企业或行业流动的局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如此解读。
在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描绘的银行外资金流动轨迹图中,“在股票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市场被限购的情况下,有一部分资金通过担保公司、理财产品、信托和民间集资等途径,进入到民间拆借市场”。他认为,与过去几年相比,当前民间借贷呈现许多新特点。一是范围广,民间借贷从两年前的江浙等沿海地区扩展到山西、内蒙古等内陆地区,从制造业领域扩展至商贸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二是利息高,一些地方的民间拆借年息已超过100%,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三是参与者众多,包括有的借款人将资金转手借给下家,出现资金拆借“二传手”。
警惕产业“空心化”
没有民间资本,中小企业似乎举步维艰;但是,这些民间借贷真的能救中小企业于水火吗?
要么企业关张,要么求助于高利贷赌一线生机——残酷的选择将一些陷入资金困境的中小企业逼上绝境。
据了解,民间借贷利率普遍比较高,月息五分的民间借贷年利率已经高达60%,远远超过央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4倍上限。
“由于利率高,高利贷基本都用于短期资金周转,两、三个月最为普遍,半年期的也有。”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企业苦撑几个月最终还是因为负担不起而倒闭,被业界嘲讽为“不借钱是等死,借高利贷是找死”。而勉强支撑的企业也常会在生产的严密性、可持续性及可信度上打折扣,从而损害到实体经济的整体质量。
随着民间借贷的广泛活跃,“卖商品不如倒资本”,“不求百年基业但求资产增值”的论调逐渐多起来。一些企业开始形成“重投机轻经营”的理念,甚至放弃对主导产业的坚守,进入到房地产、投资品市场,或者高利贷市场,以图“挣快钱”。
“如果资金能够进入实体经济发挥作用,顺利周转,创造出附加值,就不会构成通胀。如果贷出的钱被投放到房地产、土地、甚至是农产品投机炒作上,必然会造成资产价格的急剧上升,产生资产泡沫。”赵锡军指出,资金逃离实体经济不仅会助推市场通胀,而且会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这种产业“空心化”现象需要引起警惕。
高利贷的赚钱效应让普通百姓也躁动不安起来,越来越多的家庭依托地域信用、人际纽带,投入到“抱团投资”的民间借贷中。有调查显示,温州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今年3-5月短短三个月内,全市平均每天有近30起民间借贷纠纷发生。
赵锡军指出,民间借贷没有监管,没有合法的解决渠道。一旦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债务链断裂,矛盾必然激化,严重的还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钱,真的缺吗?
看似企业与银行都无米下锅,但事实上真的缺钱吗?
仅以温州为例,当地民间资本丰厚,粗略估计有7000-8000亿元。“房产团”、“矿业团”、“企业收购团”……这些直白称谓背后是全国数以万亿计的民间资本如迅雷般左冲右突,时进时出。
据了解,这些寻找出路的资本选择性极强,低回报的传统产业并不是他们的目标,而像油轮,教育、电讯、影视、旅游等利润空间大的新兴产业,他们几乎要“削尖了脑袋进去”。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投资经济教研室副主任吴建军看来,民间借贷踊跃也受我国投资渠道狭窄,投资环境不够完善的影响。“民间资本进行实体投资,往往受到政府的诸多限制,投资者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政府打交道,从而影响投资者专心实业、创新的积极性,继而转向短平快的获利方式。”
高企的民间借贷也给政府提出新挑战。由于我国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效果很难到位,一旦出现矛盾又没有正常解决机制,最后许多“乱摊子”不可避免地落到政府头上。“任何债权债务不应是不受约束的,而必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赵锡军指出,要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当务之急是建立避免矛盾激化的善后处理机制,形成民间资金合法、合规筹集和借贷的渠道,每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法制约束和纠错机制,避免利益方蒙受损失。
(本报记者 温 源 本报通讯员 谢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