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世界新闻报》丑闻连日来成为奥地利媒体追踪报道的重要话题。在关注事态进展的同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反思本国的媒体报道。
奥地利有《媒体法》,还有媒体自愿参加、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的“贞操法典”。这些法律和行规都强调,新闻在政治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媒体对处理和传播信息负有特殊责任。奥地利“新闻委员会”制定的“贞操法典”明文规定,不能通过误导、施压、威胁、利用别人情绪波动、秘密窃听等方式来获取新闻。批评性报道在发表前,至少要设法听取被批评者的意见。
奥“新闻委员会”由记者工会、出版人协会、总编辑协会、记者协会等媒体从业人员的代表组成,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媒体自律和管理机构,目前有近80家媒体参加。其主要任务是既要确保新闻质量,又要保障新闻自由。新闻委员会下设2个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对媒体报道的各类投诉。收到投诉后,仲裁委员会要进行调查、取证、评判。评判标准分3类:即侵犯职业道德、粗暴侵犯职业道德、对新闻界的信誉造成损失。虽说其评判不具法律效率,但足以影响有关媒体在读者中的形象。
虽说有法律和行规的约束,但仍有媒体在不断挑战职业道德的底线。不久前,奥地利《新闻周刊》的一位女记者潜入一家全封闭的精神病院,对病人进行采访后报道。维也纳的小报《奥地利报》更是杜撰了对一位涉案奥籍欧洲议员的采访。一位奥地利友人告诉我,此前,曾有一记者跑到教堂假装忏悔,然后将神父的话记录后发表。数年前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和劫持人质案,一位奥记者在人质获释前对绑匪进行电话采访,威胁到人质的生命安全。奥地利发行量最大的小报《新皇冠报》等媒体为逃避约束,迄今不参加奥“新闻委员会”。
奥新闻委员会秘书长瓦希特表示,英国《世界新闻报》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该报的倒闭,为奥地利媒体敲响了警钟。
针对有些媒体不断挑战职业道德的行为,奥地利、德国一些有良知的学者和媒体从业人员在10年前发起成立了“新闻质量倡议”。他们提出的新闻质量标准有:事实准确;要根据重要性来选择新闻;新闻报道要对事不对人,不要将新闻中涉及的人物戏剧化;要以客观为准则;对人物的报道要符合人权保护;要介绍新闻背景。他们强调,严肃新闻的价值在于新闻本身的价值,而不是炒作或其他。他们认为,欧洲媒体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媒体与政治结合,形成了媒体权贵,媒体在导演政治;二是媒体的垄断集中,几家媒体集团就能控制一个国家的主要舆论,看法的多元化严重受损;三是貌似新闻和运动式新闻增加。无论其是否有新闻价值,只要媒体在关心、炒作,就成了新闻。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关于奥地利“禽兽父亲”的报道,当时还出现了规模不小的国际媒体“狗仔队”。
假如英国媒体爆出的窃听丑闻真能引起西方媒体的反思,不再追求“猎奇”,少一点“只有坏消息才是好新闻”的择稿标准,在报道中多一点客观、公正、全面,那么,对广大受众来说,也许会成为一件好事。
(本报维也纳7月19日电 本报驻维也纳记者 方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