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新世纪以来中央关注“三农”的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正式公布。从“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从“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到“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一个个重大理论突破、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战略决策,全面奏响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号角。
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从北国林海到南国渔村,从天山牧场到江南水乡……“十二五”开局之年,“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进入各地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系列强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政策,一项项兴水惠民的新举措,使“一号文件”真正镌刻在生机蓬勃的中华大地上,浸润到亿万农民的心田中。
凝心聚力
——中央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在乘势突破、加快发展上体现凝聚力,把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上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充分彰显水利在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充分表明中央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大兴水利的明确信号。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实施半年来,中央有关部门乘势突破,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把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上来。
3月上旬至4月上旬,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部联合组织宣讲团,在安徽、在上海、在宁夏、在海南……几十位宣讲团成员分赴全国各省区市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宣讲活动,详细解读了一号文件的出台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与此同时,各地紧密联系水利改革发展实际,通过印发学习材料、刷写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一号文件宣讲到田间地头,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为尽早、最大程度地发挥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效力,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2月18日,水利部召开部务(扩大)会议,按照“工作进展、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度安排、任务分工”等5个方面对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成88条107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中央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迅速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两项配套政策。水利部还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明确要求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与监察部联合印发了《监察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与此同时,《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
作为社会融资中的主导力量,银行信贷是大兴水利的重要保障。5月20日,水利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发展合作协议》,近期还将与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谋划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举措。
创新求实
——各省区市参照中央一号文件,在用好政策、创新推动上彰显创造力,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地水利改革发展进程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半年来,全国各省区市党委、政府结合各自的省情、水情,在组织传达、深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贯彻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或综合性政策文件。截至7月5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30个省区市已经出台了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或决定。新疆已经完成调研,实施意见处于抓紧起草阶段。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工程性缺水严重的贵州省明确了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比中央规定的提取比例增加了2个百分点。此外,贵州省在文件颁布后率先批准贵州省水利投资公司组建方案,5年内将注资300亿元用于大规模、高强度的水利建设。
这只是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活用中央政策、创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一个剪影。在全国各地,这样的探索比比皆是——
江苏、广东、浙江提出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浙江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或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山东提出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至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云南提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确保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专项水利资金不低于土地出让收益的10%;西藏提出各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广东明确土地出让收益中的45%由省级统筹;江苏要求市、县财政要确保当年可用财力的2%至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甘肃明确各级财政每年新增水利投入按新增财政收入的5%至10%提取……
我国是世界上治水难度最大的国家,特殊的国情水情决定了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各省区市出台的文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支持水利的新机制、新办法,采取有效的政策激励扶持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利。天津提出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土地供应;对企业购置节水专用节水设备的投资额给予税额抵免。内蒙古提出非政府资金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享受西部大开发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和民办水利的各项优惠政策,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按当地占用耕地适用税额的70%征收。黑龙江对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工程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财政部门要免征耕地占用税。云南提出建立健全省级和州(市)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注入资本金、划拨优良资产等方式做大国有水利投融资公司。
强力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顺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上增强执行力,水利改革发展扎实有序全面推进
安排200亿元中央水利投资解决6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安排190亿元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安排158亿元用于5500多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伴随着一个个重大水利项目、一项项民生水利工程的正式启动,半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乘着中央一号文件的东风,大兴水利强基础的热潮正在各地兴起。
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必须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据水利部统计,今年的中央水利投资初步落实1134亿元,较2010年年初的814亿元,增加39%。各地也纷纷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推动水利大发展,必须在改革上有大突破。水利部已经成立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推进水利现代化、加快水利改革、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方面的试点工作。确定了湖北省境内汉江流域、江苏省和北京、大连、宁波、苏州、无锡、绍兴和中山7城市分别开展流域、省级和市级水利现代化试点;湖南、浙江、重庆3省市开展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天津、河北、上海、山东4省市开展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
湖南、河南、四川、辽宁、山东、湖北等省结合当地实际,将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工作结合起来,用具体行动把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湖南省从今年起把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今年要实现全省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8%的目标。娄底市创新性地提出“4+X”模式促进乡镇水管站编制落实,即每个乡镇水管站要落实4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不同时段和任务的需要,对人员进行调拨和增补,X为1至4人。
河南省陕县在全国率先成立乡镇水利服务中心。陕县在全县13个乡(镇)全部成立水利服务中心,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人员定编47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防汛抗旱等8项。
山东省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3月份以来相继印发了《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饮用水生产企业产水率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山东省水利厅5月20日发布了《关于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意见》,从八个方面对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定额管理、用水总量监测、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督和管理责任考核等工作。
……
风正帆满好行船。半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一条条切中根本的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令人欣喜的政策和措施,预示着经过未来十年的大规模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水利现代化美好蓝图将变为现实,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新华社记者姚润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