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19日晚。
邓小平和李先念、王震等来到了一个宴会,这是全国政协和中共中央统战部举行的,招待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面对着这些经过“文化大革命”劫难的民主党派人士和工商业者,邓小平诚恳地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以后,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了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
这之前,邓小平就已经为民主党派正名,说:“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后来,他在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后,又加了八个字“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更加密切的新关系。
这样,我国的统一战线也发展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1989年12月29日,江泽民在党建理论研究班座谈时指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长期历史形成的,适合我国国情。它确定了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而不是各党派轮流执政。”“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就必须稳定这个格局。这方面的工作,中央也将发一个文件。”
12月30日,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个文件指出: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支持各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推进“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服务。
从此,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身份,同共产党合作和协商,共产党也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这以后,每当有重大政策、重要文件出台,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等领导人选变更,中共中央事先总要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协商,征求他们的意见,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他们通报。
2006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颁发了5号文件,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全面的论述和规定。
人们有目共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在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发出了更加夺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