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06月11日 星期六

    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集体获表彰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6月11日 02版)

        本报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殷泓)今天上午,全国民委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等203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王贺君等136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据介绍,在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实施期间,全国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谈到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时,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表示,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全国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都要站在维护民族地区长治久安、跨越发展的高度,站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