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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6月08日 星期三

    伟大历程

    民族团结新篇章

    ——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光明日报 》( 2011年06月08日   01 版)
    来自甘肃省天水的拾棉工人杨国军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32团的棉花地里拾棉花。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华春雨、赵超)5月25日,反映西藏妇女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进步历程的图片展在北京开幕。来自中国传媒大学的学生丹增敏吉作为解说员感到格外骄傲,因为展出的160多幅照片所记录的主人公中,有3名是她的家庭成员。

        从60年前迎接解放军入藏的曾祖母,到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成长为著名藏族艺术家的母亲和姨妈,再到正在幸福求学的自己,丹增敏吉说:“在我们家庭中,跨越四代的女性共同见证了西藏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

        西藏妇女在过去几十年命运发生的变化是中国各少数民族生活变化的缩影。自1947年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各少数民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引下,都经历了改天换地的。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这一制度的发端,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如今上海的老成都北路一座典型的石库门建筑里,举行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大会通过的宣言中,首次提出了党在民族问题上的主张。

        而此后近90年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不断发展和丰富民族区域或民族地方自治的思想,使之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问题解决之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民族问题上实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而没有采取联邦制或其他形式,是由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民族问题专家毛公宁指出,作为保证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发展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的基本理念。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民族工作也被摆上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识别民族成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管理民族事务的专门机构等一系列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新中国的民族事业开始大踏步前进。

        谈到中国共产党在60多年前的创举,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晶说:“这些工作使各民族以平等的身份成为国家的主人,使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夙愿得以实现。”

        初夏的科尔沁草原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的人民把一场大型民族歌舞《兴安的述说》献给即将迎来90岁生日的中国共产党,这台歌舞也是内蒙古自治区诞生地的人民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礼赞。

        1947年5月,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在兴安盟宣告成立。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同一时期,党在山东、晋察冀、琼崖等几个解放区也建立起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从乡到省的各级政权建设中都有了成功的实践。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至此,民族区域自治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建立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

        在民族自治地方普遍建立的同时,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从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策,到1952年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机关的组成、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等重要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1954年以宪法的形式确认这一制度,到1984年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实现政策、制度、法律三位一体;从2001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修改,到2005年发布《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国目前初步形成了包括宪法、基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的民族法规体系,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建立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不断完善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引下,中国众多的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各项文化社会事业,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到2009年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公路总里程达到88万公里,乡镇通公路比重达到98%,建制村通公路比重达到88%。青藏铁路、南疆铁路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新建铁路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

        民族地区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新疆的棉花产量居全国首位,广西成为全国最大的蔗糖生产和综合利用基地,青海是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云南是亚洲最大的花卉生产基地……

        而伴随经济建设成就的,还有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的显著成效以及生态建设的力度加大、局部生态的明显改善。

        2010年7月,欢庆的歌声飘扬在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上空,东乡族自治县60周年县庆典礼隆重举行。60年的发展历程中,南阳渠灌溉工程使东乡的土地不再干涸,累计兴修的27万亩梯田布满山间;绕满山梁的公路让居住在大山深沟中的东乡人民出行更加便捷,县城所在的锁阳镇通过扩容,各项城市功能初步体现。与此同时,民族习俗和文化也得到传承和发扬,涌现出花儿演唱家何清祥等一批优秀民族艺术工作者……

        成吉思汗34代嫡孙、最后一位蒙古王爷奇忠义用这样一段话道出了中国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心声:“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益。这一政策是任何民族历史上所没有过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56个民族的共同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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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自治区成就展

        展览2009年由中央统战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和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共同主办。通过图片、文字、影视展播和场景复原等多种形式,展览充分介绍和展示了我国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20多天展期里,全国各地群众共25万多人次参观了展览。

        ■纪录片《中国有个内蒙古》

        8集系列献礼片《中国有个内蒙古》2006年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内蒙古电视台联合摄制。这部献礼片反映了60年间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在政府、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该片将内蒙古放到全国乃至国际的角度加以表现,既有政论的理性思考,又具有纪录的生动鲜活。

        ■图书《见证西藏》

        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七任主席阿沛·阿旺晋美、天宝、多杰才旦、多吉才让、江村罗布、列确和向巴平措,以第一人称自述的角度,向读者展现了西藏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走向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变革历程。各位主席作为这一历史时期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不但还原了西藏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面貌,给历史以真实的记录,还对自己的成长经历作了回顾。该书感情真挚、充沛,文字朴素、亲切,兼有穿插其中的历史图片,2005年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

        (本报记者 赵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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