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我国制定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今已经过去20多年了,如今普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六五”普法即将全面启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仍旧是“六五”普法的工作中心。要进一步宣传宪法,必须要将宪法宣传的重点放在“强化公民意识”上。这是因为,现代宪法是现代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基于宪法的规定,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彼此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能否有合格和高素质的公民群体,直接关系到宪法本身能否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中,宪法实施是一项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的权威;宪法得不到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六五”普法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能否通过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键在于宪法能否深入人心,社会公众是否具有公民的主体性意识。只有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基本义务得到很好地履行,国家才能稳定繁荣,人民也才能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