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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5日 星期三

    司法部为159名香港律师颁发连续委托证书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5日 05版)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梁捷)今天,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首五批(代表)连续委托颁证仪式,对委托期限届满的159名委托公证人颁发连续委托证书,并向首批获委托的阮北耀等6名委托公证人授予“中国委托公证人事业发展30年荣誉奖”。

        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是“一国两制”方针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1981年,司法部创设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委托公证人既是香港执业律师,又是可以办理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公证人,既熟悉香港法律制度,又了解内地法律,在促进香港和内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30年来,司法部先后九批共委托了374名委托公证人。委托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形成了6大类80多种文书,办理各类公证文书达100多万件。

        据介绍,过去30年,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使用的各类公证文书包括了婚姻、继承、收养子女等民事法律事务,也包括了投资、贷款、房地产、抵押、贸易及CEPA等经济法律事务。通过办理公证证明,香港居民在大陆定居、结婚、继承遗产,港商在内地投资贸易,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委托公证人制度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有效解决了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法律体系公证文书的往来使用问题,成为便利两地民商事交往的重要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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