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需求的集中反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在价值理念上,要始终坚持和谐稳定与群众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在行为范式上,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外部联系上,要始终坚持社会管理与改革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强调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科学化,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加深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从开始改革开放到把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提并论形成“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我们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在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实践探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社会管理科学化,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需求的集中反映。从国内形势看,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社会管理奠定了比较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且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矛盾正在日益凸显,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就表明,只有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才能把握难得的机遇,迎接严峻的挑战,巩固和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既是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长远需要,也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长远需要,也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必由之路;既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长远需要,也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内涵的深刻阐释
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鲜明特色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应当而且必须参加国家的管理。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强调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他特别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通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核心内涵主要应把握三个要点:一是要坚持人民主体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在社会管理中,我们要高度尊重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二是要坚持人民公仆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共产党人除了人民利益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在社会管理中,我们要在感情上始终贴近群众,在工作中真诚服务群众,在生活上切实关心群众,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永远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要坚持社会和谐观。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在我国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在社会管理中,我们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社会和谐观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最大程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适应群众基本成分复杂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细致,适应群众社会结构复杂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扎实,适应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全面,适应群众思想观念多元化的新趋势把工作做深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
坚持三个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
扎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三个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价值理念上,要始终坚持和谐稳定与群众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维护群众利益必须维护和谐稳定。如果社会总是处在激烈的冲突状态,总是处在动荡不安之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何举措都将难以实施,维护群众利益只能成为空谈。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信息网络管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特别是通过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诚信,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另一方面,维护和谐稳定必须维护群众利益。不和谐、不稳定的突出表现就是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没有公民社会权力的实现和民生的保障与改善,不可能有充满生机活力的真正的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所以,一定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等,特别是通过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行为范式上,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地位,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党委、政府代表着人民群众,不坚持党委的领导,不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我们的社会管理就有可能走偏方向,失去整合的力量。另一方面,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加社会管理。这是社会管理中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分水岭和试金石。所以,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在外部联系上,要始终坚持社会管理与改革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绝不是社会建设的全部内容,而且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的其他内容如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具有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所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同时,要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总体格局中,社会管理也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都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所以,在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同时,一定要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刘小敏 左晓斯)
■名词解释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过程。一般认为,社会管理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指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