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可、夏静 通讯员 章丽鋆)近年来,武汉市抢抓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战略,在部分企业开展了股权激励试点改革工作。
武汉是全国的科教人才大市,拥有高等院校78所,科研院所118个,地区人才总量达到139万人,科教综合实力全国第三。但是,每年几十万的大学生毕业后,多数选择“飞往”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地区。如何更好地留住人才?武汉尝试了股权激励的探索。
股权激励是我国近年来开始尝试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方式。2009年12月,武汉“人才特区”——东湖高新区示范区成为继中关村后的全国第二个改革试点地区。
自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办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试点单位工作细则》和《武汉市市属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股权激励配套细则陆续出台。试点主要聚焦在高新产业,先后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的34家企业涵盖光电子、软件服务外包、生物制药等武汉市“十二五”时期重点关注发展的产业领域,涉及中央企业、市属国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不同类别的企业,凸显了试点的示范和引领效应。
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的企业,利润分配得到了新的调整,薪酬体系更具市场竞争力。试点的7家市属国有企业共有123名核心人才纳入股权激励范围,预计可获得股份2875万股,人均约23.37万股,薪酬增长幅度均在15%左右。
武汉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聚焦于核心人才。一部分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领军人才,另外一部分是企业的重点管理团队人员和技术、管理、营销等关键岗位的骨干人才。
股权激励试点的开展,较好地实现了“借力股权激励,凸显示范效应,激发创新活力”的目标。目前已有多家企业要求列入试点企业名单。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将以实施“黄鹤英才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扩大股权激励改革试点范围。在34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以东湖高新区为重点,全市将再动员一批企业开展试点,力争推动15家企业开展股权激励,10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探索在高科控股等出资企业母公司层面股权激励试点模式,推动全市面上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做好股权激励企业的协调和跟踪服务,探索将股权激励导入市属出资企业经理层的绩效考核体系,着力构建市场化取向的选才用才机制。
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开展股权激励促进了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进一步增强了各类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人才流失率大幅减少,对武汉建设“人才自由港”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