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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04日 星期三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

    我们不分咸淡

    《 光明日报 》( 2011年05月04日   09 版)
    福建省漳州市边防支队官兵正在海上进行文物保护执法巡查。 徐国庆摄

        4月27日上午,广东省汕头市“南澳Ⅰ号”水下考古现场,阳光火辣辣的,在名为“南天顺”的打捞船上,水下考古队员阮友好、张勇穿上潜水服,脸上的汗珠一个劲地冒。

        8时52分,他们一起潜入大海,队友宋中雷安静地盯着处于平潮期的海面,随时准备施以援助。

        9时26分,他们俩顺利出水。数据显示,水下能见度为1米,水温21℃。阮友好说,他们这次下水的任务是给去年确定的舱位钉好标识牌。

        这些“水下人”很欣慰,尽管因为天气原因发掘工作中断了9个月,但“南澳Ⅰ号”保存完好,没有遭到盗捞。海岸边,派出所设立的雷达监控点“死死”地盯着“南澳Ⅰ号”“酣睡”的那片海域。“24小时监控,一刻也不放松!”派出所所长朱志雄说。

        因为这些,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刘曙光充满底气地说:“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已从单纯的水下考古发展为全方位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从近海海域扩展到远海海域,从单一部门主导发展为多部门积极协作参与,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处于前沿位置。”

        两个“没有想到”

        去年10月,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十二五”规划开始草拟。刘曙光说,建造我国首艘水下工作专用船当时还只是“想想而已”,但如今模型都出来了,动画模拟都下水了,“十二五”末有望真正下水,国家文物局明确这艘船“要以世界一流为标准,不求最大,但求最好”。

        另一个“没有想到”涉及到整体工作的布局。当初规划草案拟定“十二五”的工作思路是“国家主导,以沿海为主,逐步向内陆推进”。但事实告诉刘曙光,这句话需要改写。

        4月22日,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武汉基地成立,计划在8月中旬左右对丹江口水库开展水下考古调查。这是我国首次在内陆设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咸水里的要保护,淡水里的也要保护,。”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

        “考古不是挖宝,水下不是捞船。”这是国家文物局考古处处长、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闫亚林赞赏的话。他说,近年来,水下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已经由沉船及船载文物,扩展到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海防和海战遗迹、古港口、造船厂、沿海盐业遗址等多种类型,工作内容从单纯的水下考古,扩展到出水文物保护、巡查监护、执法管理、学术科研等多个领域。

        海南西沙“华光礁Ⅰ号”、福建平潭“碗礁Ⅰ号”、“大练岛Ⅰ号”、山东青岛鸭岛沉船等抢救性保护、发掘工作的完成,以及“南澳Ⅰ号”考古工作的启动,总结出了一套包括水下遗址定位、扰层清理、信息留存、文物提取、出水文物保护与整理在内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操作程序。

        去年,在商务部支持下,中国和肯尼亚两国正式启动合作考古项目。其中,拉姆岛周边海域水下沉船遗址的调查和发掘是个重点内容。“我国水下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力量已经开始走出国门,在国际舞台上展现风采。”闫亚林说。

        “有事一起来”

        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武汉基地成立时,来自江西、安徽、河南、湖南、四川等地文保部门的负责人赶赴武汉道贺。刘曙光期待他们相互帮扶,共同推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大计,“有事一起来”。

        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不仅体现在文物部门之间,还体现在国家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刘曙光说,早在1987年,国务院就批准成立了多部委参与的“国家水下考古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我国水下考古工作。

        去年11月22日,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协议,双方将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战略与规划、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遗产管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执法等8个方面加强沟通。

        “碗礁一号”位于福建省平潭县东海海域附近,2005年6月被意外发现有青花瓷,顿时成为盗捞者垂涎的“肥肉”。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承担起监管职责,下拨专项经费,配备器材,组织力量对沉船附近海域和周边辖区实施严密监控,期间共出动警力6270人次,查获非法打捞、倒卖文物案件46起,依法收缴古瓷器7372件。

        福建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对边防总队感佩有加:“他们把保护水下文物作为神圣的任务来完成,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通过积极的宣传和打击犯罪力度不断加大,沿海居民的水下文保意识渐渐树立。漳州市漳浦县前亭镇崎沙村39岁的渔民杨秧美说:“现在捕鱼的时候碰到文物的线索,大多数人都会向上边反映,知道自己去动文物是犯法的事。”

        (本报记者 王国平 李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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