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4日 星期四

    我国加强对危险和医疗废物管理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4日 06版)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记者 冯永锋)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2010年下达中央投资的项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要在2013年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要在2012年建成。逾期不能建成试运行的,环保部将挂牌督办,各级环保部门将停止该区域内产生危险废物。

        同时,环保部、卫生部亦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到2015年,摸清全国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生产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