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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4日 星期一

    “不能解决农民工问题,城市化就不能说成功”

    ——政协委员谈推进城镇化的关键点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4日 07版)

        特邀嘉宾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王健林

        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   赵 韩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成贵

        主持人

        本报记者 肖国忠 曲一琳

        城镇化建设事关百姓福祉。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那么,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

        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

        记者:请谈一谈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王健林: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取得的成绩是非常大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在空间布局上有些混乱无序,乱建、乱盖,规划落后;更注重于修道路、修房子,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不够重视。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这是我们今后要着重提高的方面。

        赵韩:一些地方在城镇化过程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缺乏对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有效调控和指导,城镇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缺乏严谨性;一些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编制水平不高,建设标准低,前瞻性不强,实施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一些城镇发展建设不当,对一些重要生态功能用地造成新的破坏。这些都是今后城镇化建设中应当避免的。

        李成贵:对于城镇化,首要的是要搞好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我们今后的城镇化,应该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力度,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吸纳农民的一个主要空间。

        强制推进城镇化要不得

        记者: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那么,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体现农民的意愿?

        李成贵:有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有些激进,简单地搞拆村并居,颇有点“大跃进”的味道,我认为这是错误的。为了增加建设用地或扩大土地财政,强制推进城镇化,这个要不得。我们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选择。有些村庄是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形成的,让它几年就变了,农民可能接受不了。生活方式变了,生产方式没变,“农民上楼”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王健林:城镇化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是必须的,因为农民是城镇化的主体。据统计,目前常住在城市的农民工有1.7亿人,如何在城市发展当中解决发展有序、合理发展,使现在进来的农民工成为市民,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城市化进程如果不能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城市化就不能说成功。

        赵韩:要使农民能够积极支持城镇化,首先要鼓励农村“能人”、“富人”率先走小城镇建设道路,让农村“精英”成为小城镇建设的发动者,并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由点到面地推进小城镇建设。另外要进行户籍制度、城镇企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将城镇发展成为城乡一体化网络的“链接”或结合部,吸引农民自愿进入城镇生活。

        让农民分享小城镇建设成果

        记者: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使农民在城里安居乐业最为根本,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赵韩:从城市自身来说,要按照现代化标准,针对城镇的特点,安排好给排水、供气、供电、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从城市管理者来说,就要充分尊重农民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提升农民的技能和素质,使他们在小城镇建设中成为创业的主体。

        李成贵:要使农民安心扎根城市,就要想办法让他们生活得更好。比如,我们要加大中小城市包括小城镇的产业发展,通过产业集聚来吸纳人口,如果一个小城镇产业集聚了,同时公共服务也完善了,就会很有吸引力。

        王健林:吸引农民进城的关键在于使城镇化成果惠及农民,使他们真正成为市民。这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要解决农民工流动当中的户籍问题,给他们同等的市民待遇;还要充分考虑在城市化进程中保证长期有序、持续稳定地供应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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