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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1日 星期五

    文化共享与文化参与

    作者:湖北美术馆馆长 傅中望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1日 15版)

        伴随着美术馆的免费开放,美术馆的价值和社会使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涵义。美术馆作为公共文化传播机构,其公共文化设施理应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实现文化公平。从更深层次上讲,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完美实现。

        作为国家重点美术馆的湖北美术馆,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元的公共文化教育活动,增进了公众的文化认知和价值判断。如《人民英雄纪念碑落成50周年纪念展》中的革命老电影播放,不仅让人们重温了历史,更对今天的幸福生活倍感珍惜。十一届油画展期间推出的中国美术60年系列讲座让人们对中国美术60年的发展历程有了清晰的认识。

        在《回顾与展望·湖北雕塑展》的现场“雕与塑”活动中,让观众零距离接触体验雕塑的全过程,从而真正走进了艺术。在“触·觉:卢浮宫雕塑触摸展”中,彰显了美术馆人对视障人员的文化关怀。这些特色化的公共教育项目、人性化的文化关怀、规范化的服务,也让公众更好感受到了艺术的魅力。

        美术馆免费开放是新的社会形势下美术馆发展要求,也体现了美术馆的行业自觉。但要让公众真正接受美术馆,使走进美术馆成为一种生活常态,还需要有很多工作要做,要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运行规则和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教育功能,陶冶人的情操,增强公众的文化认同感,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渴求。

        美术馆的免费开放只是敞开了美术馆大门,而要长期吸引公众,举办高质量的展览更为重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美术馆办得好与不好的标准,也必将成为公众参观美术馆的持续向往;而公众对美术馆的支持与厚爱,更能为美术馆的发展注入永久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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