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70人,出席166人,符合法定人数。
3月5日至7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突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部署工作措施得力、前瞻性强,是一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振奋人心的报告。代表们高度评价“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对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以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总体思路和要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工作,认为这些目标、任务和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9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5处。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向主席团会议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石秀诗还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强向会议作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三个审查结果报告。
3月6日至8日,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和计划报告、计划草案、预算报告、预算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对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预算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