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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3日 星期四

    河北:

    今年再建20万套保障房

    《 光明日报 》( 2011年03月03日   02 版)

        本报石家庄3月2日电(记者耿建扩)日前,一场中雪降临石家庄,气温随之下降了不少。在珍集小区保障房里居住的低保户王曼老人饶有兴致地拉开窗帘欣赏起了雪景。“要是在往年啊,我们最怕下雪降温了,哪有心思看雪景啊!住进政府提供的有暖气的廉租房后,下雪再也不怕冷,再也不用遭罪了。感谢党和政府啊!”

        珍集小区是石家庄市建设较早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在这里,326户像王曼老人这样的低保户告别了“蜗居”,圆了安居梦。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自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全市共为32383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

        石家庄市珍集小区只是河北省近年来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的一个缩影。从2008年至今,河北省共解决了48.2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初步构建起以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助的住房保障体系。在日前召开的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河北省宣布年内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5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20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5万套。从2011年起,河北省将全面实施住房保障三年安居工程。要求各市每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套数达到当地上年度城镇家庭户数的2%以上,其中设区市市区不低于2.5%、县(市)不低于1%;政府拥有产权的住房达到当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的1/3以上。届时,确保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3000平方米以上各类棚户区基本完成改造;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为此,河北省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抓开工、保配套、保质量、保竣工”要求,要求各地要按规范配齐配套设施,按规程搞好质量监管,确保居住环境和质量;要按照多层住宅一年、小高层一年半、高层两年的工期,确保工程进度;要优化户型设计,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功能,每市打造2-3个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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