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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5日 星期五

    质检总局要求丰田公司

    就召回未含中国市场作出解释

    《 光明日报 》( 2011年02月25日   10 版)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记者 邢宇皓)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今天表示,国家质检总局近期两次约见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丰田汽车公司就其所称——在中国大陆市场投放的汽车没有使用在海外已召回汽车相同的存在缺陷的发动机或配件——作出完整解释,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质检总局将结合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调查,切实保障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丰田汽车公司近期在全球范围内连续实施召回行动,召回汽车近170万辆,主要涉及日本、美国、英国、德国等市场,包括皇冠、雷克萨斯等多种车型。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称,由于在中国大陆市场投放的汽车没有使用相同的存在缺陷的发动机或配件,因此不受召回影响。

        对此,质检总局除约见丰田汽车有关负责人要求其作出完整解释外,还组织国家指定的进口汽车口岸检验检疫局,认真核查丰田汽车公司此次召回车型的进口情况;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重点核查进口丰田车型是否存在相关缺陷,对辖区内进口丰田汽车经销店进行调查,了解消费者投诉和处理情况。同时要求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个人自带进口等其他非丰田授权进口销售的同型号车辆,提供免费检修服务。

        李元平表示,目前尚未得到丰田公司的回复,质检总局将持续关注此事,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向当地质检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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