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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5日 星期五

    古今如何重“母职”

    《 光明日报 》( 2011年02月25日   15 版)

        我国古代虽然讲究男尊女卑,却一直很重视母亲在教子中的作用。

        西汉思想家贾谊《新书》中指出:“谨为子孙婚妻嫁女,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可见对母亲的重视。

        也是在西汉,经学家刘向写作《列女传》一书,专为各界知名妇女立传,其中就有《母仪篇》。所谓“母仪”,即母亲的榜样。该篇序言中说:“所取乎母仪者,为其守礼知义,端严善教,以为后世法者也。”是说这些母亲遵守礼法,通晓道义,端庄严谨,善于教子,可作为后人学习的榜样。从唐宋到明清时期,后人又陆续增写了《续列女传》、《列女传增广》等不下数十部妇女传记,每部都设有《母仪篇》,介绍了中国历朝历代百位教子有方的母亲的事迹。

        现当代中国也非常重视母亲的作用。1931年至1948年,先后印行了欧阳溥存撰写的《母道》、绿萍的《母亲日记》、熊芷的《母亲学》、傅琴心的《母教》、张天麟的《中国母亲的书》等。母亲被视为子女教育主要的践行者。

        1942年11月20日,周恩来在《新华日报》发表了《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他说:“为着人类绵延、民族的繁荣,尤其是为着目前健强我们中华民族的万代子孙,我们极需尊重母职,提倡母职。”

        1958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宋庆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在儿童节向母亲们说几句话》。她说:“孩子们的性格和才能,归根结蒂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影响最深。”她要求母亲具备爱、劳动、勇敢、诚实、集体主义等人类最优秀的品质,给孩子做出榜样。

        随着新中国妇女地位的极大提高,母亲,这个温良而智慧的形象,更是毫无疑问地成了子女的“第一位老师”。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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