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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27日 星期四

    中消协春节消费警示:

    “拼车”返乡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27日 10版)

        本报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梁捷)春运期间“拼车”返乡者近两年越来越多,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春节特别消费警示,提醒有意拼车的消费者从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角度注意一些问题。

        消费警示提示:与陌生人拼车时,要注意预防骗子或劫车者,车主和乘车人有必要互相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要互相出示身份证,不能只是一个网名或QQ号;车主和同车人应分别将了解到的对方信息发送给至少一名亲友,以备出现问题后联系使用,将车牌号告诉接车亲友;搭车人应事先了解驾驶员的技术水平、所乘车型,关键是有无跑长途的经历,能否处理较为复杂的低等级路况;总路程不宜超过10小时,不走夜路,切记不要超载(包括人和货物);车主对于没有驾驶过所乘车型的同车人,尽量不要让其参与驾驶;不要在途中向同车不熟悉的人炫耀自己的收入或者所携带财物情况;女性车主或乘车人应有熟悉的男性成年亲友相伴;给自己上一份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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