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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8日 星期二

    地方质检两局共用12365投诉系统

    国家质检总局打击行业“潜规则”

    《 光明日报 》( 2011年01月18日   06 版)

        本报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邢宇皓)“以前,有的企业可能会通过编造出口企业的身份,逃避质量监督部门12365系统的质量投诉;同时又通过编造自己国内制造企业的身份,逃避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罚。两部门举报投诉实现共建共用以后,信息互联互通就能使得这样的企业无法遁形。”广东省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这样说。近日,在全国质检系统中,地方检验检疫与质量技术监督两局共建共用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拉开大幕。

        12365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是2001年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率先开通的,并在2009年实现了全国省级联网。2010年,12365年业务量已达70余万起,办结率100%;通过该系统举报查办案件达1.9万起,约占质监部门查办案件总数的15.7%,江苏等部分地区这一比例达50%以上。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推进这一系统在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两局共建共用。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作为百姓质量投诉举报咨询的重要窗口、执法打假的重要阵地,12365系统具有举报投诉、咨询服务、风险监测、打假指挥等功能。该系统的联网、联动,将促进全国质检系统实现四个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机械应对向主动科学处置转变;从单纯事后维权向全方位维权服务转变;从具体调解办案向全面掌握规律转变;从独立处置中心向协同处置系统转变。支树平特别强调,通过12365系统发现的案件线索,全国质检部门要研究和解决一批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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