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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7日 星期一

    中国法治政府奖评出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个项目获奖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7日 10版)

        本报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袁祥)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昨天在国家会议中心揭晓,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招投标法律制度建设》等7个项目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的,也是我国第一个由学术组织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各级政府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被舆论称之为民间对政府的奖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春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斯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李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黄进等担任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委。

        昨天下午,评委们在认真听取各入围项目单位所做的精彩陈述后,最终评选出了8个“中国法治政府奖”和7个“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8个“中国法治政府奖”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的《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辽宁省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沈阳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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