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月4日电(记者王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决定从1月起,新疆将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16条含金量极高的政策措施,其中有10条为突破性政策,力促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
这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把基本解决2009年底以前毕业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在2011年底以前基本解决。同时,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总计28万人。
解决28万人的就业途径各有不同。其中,鼓励企业吸纳9万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含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4万人,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岗位安排就业1.8万人,基层就业项目安排1.7万人,机关招考1万人,事业单位招聘4.9万人(含特岗教师、支援省市培养),就业见习3.1万人,2万多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就业准备活动中。
据介绍,从今年1月起,新疆开始实施招用大中专毕业生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实行创业期“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等促就业16条新政策。其中有10条政策具有历史突破性。突破情况主要分为两种:优惠扶持力度前所未有,在原有政策上享受待遇有所提高、范围有所扩大。政策针对三类重点群体和五大就业难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其到农村基层就业、小额贷款、职业培训、灵活就业等普惠性、长效性扶持政策,长期实施,形成促进就业长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