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 刘茜) 教育部今天公布信息,将完善教育保障水平试点的地区和学校的投入机制。具体如下: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体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将探索高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机制;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云南省、甘肃省,将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